致各投标人:
(一)原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
4、最高限价:水泥:(P.S.A 32.5)、(P.O 42.5)以咸宁市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信息价官网中咸宁城区当月信息价每吨下浮5%。
现修改为:
4、最高限价:水泥:(P.S.A 32.5)、(P.O 42.5)以咸宁市造价管理站建设工程信息价官网中咸宁城区当月信息价(除税价)每吨下浮5%。
其它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2022年11月18日